北京质监局规范经济型酒店标间不少于12平米

返回列表2015年07月09 10:41:15  文章来源:安邦旅游竞争情报 第522期

 北京市质监局近日批准发布《经济型酒店设施与服务规范》等28项地方标准,涉及节能、城市管理与公共服务、现代服务业等领域。其中,《经济型酒店设施与服务规范》规定了经济型酒店的设施和服务质量要求,如要求酒店客房宜不少于20间,单人客房面积含卫生间不宜小于9平方米,标准客房面积含卫生间不宜小于12平方米,层高不低于2.2米,店徽、标牌醒目,酒店内标识清晰等,移动通讯信号和无线网络应覆盖酒店内部,客房要提供免费上网接口或无线网络,以及不间断电源插座。同时,客房要设有彩色电视机,应提供16套以上电视频道。目前经济型酒店已占据了较大市场份额,成为北京住宿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北京已有以连锁酒店为主的经济型酒店近千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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