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旅游委发通知:旅游车导游专座不得设在副驾驶

返回列表2014年08月22 16:26:07  文章来源:中国旅游报2014-8-22

  本报讯(记者陈静)北京市旅游委日前下发通知,要求调整导游员座椅位置,7座以上旅游客运车辆的副驾驶位置或折叠座椅位置不得设为导游员专座,以切实保障导游员人身安全。

  近年来,在全国发生的旅游团队交通事故中,多名带团导游因坐在旅游大巴导游折叠座椅位置造成伤亡。为加强安全管理,保障广大导游员人身安全,减少导游员在带团过程中的交通伤亡事故,北京旅游委下发该通知要求从即日起,各旅行社要及时调整导游员座椅位置,将导游员座椅设置在司机后方合理位置,并设立明显标识。各旅行社在租用旅游客运车辆时,应根据团队人数合理考虑车辆座椅数量情况,调整导游员座椅位置不涉及拆卸座椅,不得改变车辆结构。

  《通知》指出,各旅行社要按照《关于开展“游客安全乘车温馨提示”宣传片及<游客乘车安全须知>投放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大对司机和导游员安全教育培训,切实提高其自身安全意识和游客安全提示意识。司机、导游员要在旅游行程中加强对游客乘车安全的提示和引导,切实负起旅游安全提示的责任。

  据悉,北京市旅游委将联合对各旅行社落实通知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并及时发布有关检查信息,对未及时严格落实通知精神的旅行社和导游员进行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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